来源:朝阳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:2025-10-10 14:57
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公告
广大消费者、各有关企业:
按照国家、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,现对2025年朝阳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调整如下:
1.汽车报废更新补贴。自2025年10月13日0时起,停止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。10月13日0时前取得乘用车新车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的,继续按原流程和要求申领补贴,相关申请资料须在2025年11月30日24时前提交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补贴资格。
2.汽车置换更新补贴。自2025年10月13日0时起,停止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。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车并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,新车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须在2025年10月13日0时前取得,并于10月13日0时前在“辽事通”平台上传完整资料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,不予受理。对于被退回需要修改补正申请资料的,须于2025年11月30日24时前完成提交,未按要求完成申请材料修改或补正的,视为放弃申请。
3.自2025年10月13日0时起,全市范围内停止实施家电以旧换新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(手环)购新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(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10月13日0时后取得的将不再受理)。
朝阳市商务局
2025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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